大,端的会享乐,自然一拍即合,终日里混在一起。
那时冯老爷见两人投契,便时常玩笑似得对任广贤说:“不如结成亲家吧。”
任广贤总是不置可否,打趣一阵儿,便不着痕迹地把话题岔开。
冯老爷虽察觉了任广贤的不愿,但或许是真心喜任遥,又或许看上了任家的财力,总是装着糊涂隔三差五便提一次,有一次他再提时恰被文旌听见了。
从那以后文旌总是状似不经意地在任遥面前提一提冯元郎,提过后便是一副郁暗淡的神,故意让任遥察觉他并不喜她终日和冯元郎混在一起。
任遥自小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捧在手心里,向来不擅看人脸,可难得的,她却极会看文旌的脸。
知文旌不喜她和冯元郎来往之后,任遥当真就开始疏远冯元郎。
在她的心里,解闷取乐固然重要,可远不如文旌重要,若是他不喜,那一切皆可抛。
可冯元郎却不依了。
他是家中幼,几个皆他十岁有余,自小便只能跟小厮们在一起玩耍。当初随父亲来任府,乍一见这生得貌剔透的任妹妹,魂都差被勾走了,再加上任遥活泼洒脱,全然不同于府里的木人,冯元郎被勾得痴痴颠颠,恨不得日日跟在她的石榴裙后。
这莫名其妙地被疏远,他自是不甘心,非缠着任遥要个说法。
任遥被他缠得烦了,脆闭门不见。
冯元郎何许人也,向来不撞南墙不回,任遥不搭理他,他便重金收买了任遥的贴丫鬟。
那丫鬟将文旌不喜他透漏给了他。
冯元郎当天便说动了父亲在任家用晚膳,晚膳后特意守在游廊,那是文旌回书房的必经之路。
“多日不见,二公越发秀俊俏,犹如泽世明珠,望之悦目啊。”
文旌淡然瞥了他一,面无表地越过他,继续往前走。
冯元郎在他后不慌不忙地展开玉骨雕折扇,:“若是能跟二公亲戚,那当真是与有荣焉。”
文旌果然止了步,站在游廊尽的荫里,背对着他,一动也不动。
冯元郎笑容越发疏朗:“不过这事儿也不必我自己心,我家中有父有母,还薄有基业,自有辈们跟着张罗,和那等寄人篱又无父无母的孤儿自然是不一样的。”
文旌缩在缎袖里的手不自觉攥成了拳。
他和任瑾都不是任广贤的亲生儿,只有任遥才是任家真正的骨血。
只是多年来,任瑾一直被当成任家继承者来培养,从任姓,商号,学着打理生意,大家或多或少忌惮他来日的地位,很少有人会当着他的面儿说‘孤儿’二字。
可文旌就不同了。
从一开始他就姓文,一听便知是两家人。
且任广贤从不让他手任家的生意,而是让他国监读书,一心一意培养他走仕途。
纵然在读书面前万般皆品,可天读书人何其之多,一个尚未见气候的小能不能挣一条锦绣大,还两说着呢。
一个来历不明的小,竟有幸能成为富商家的义,还可以和官宦弟一起在国监读书,自然容易招来嫉恨。
些许恶毒的、令人难堪的话便总会让文旌听见。
听得多了,他便也麻木了,直到最后自己也不甚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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